2月5日,记者从莱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了解到,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决定实施“七严”管理。
具体通告内容如下:严控居民出行。居民无重大紧急事项,尽量做到不串门、不出门、不扎堆,外出必须戴口罩。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严控小区出入。所有小区(含酒店式公寓)临时采取封闭措施,原则上实行一门进出封闭管理。对所有进出人员、车辆逐一落实“两査三问三登记”:查是否戴口罩、査体温,问是哪里人、从哪里来、有谁同行,登记有效证件、车牌号、手机号;严控公共场所。对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严控人员聚集。“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简办,并提前报社区居委会备案。公共活动场所不得集聚人员,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严格主体责任。落实单位自建小区、写字楼、出租房房主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居住、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因管控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格重点管理。近14天有外省特别是湖北旅居史的到莱人员,必须接受定点集中隔离或管控居家隔离措施,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居家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由120负责接送就诊,严禁自行就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社区、小区、楼宇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严格执行纪律。各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严格执行,率先垂范,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责。
城市社区临时封闭管理措施,自2月5日起实施,解除时间视疫情发展形势另行通知。全区各村(居)参照执行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