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入济人员中,一旦出现不明原因发热(≧37.3°)和/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方面,应当如何处置?
3月17日下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成昌慧对此进行了官方解读。
1.相关单位在第一时间拨打120,通过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发热门诊。
2.经发热门诊医生初步诊察,收治到济南市传染病医院留观病房。在留观病房治疗期间,对患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等检查。
若患者连续两次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且符合解除留观条件者,可解除留观。解除留观后,由济南市传染病医院推送患者信息至送诊单位或属地专班,由送诊单位或属地专班联系120救护车到市传染病医院将患者送交属地,之后继续进行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和健康状况监测。
若患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确诊病例,一方面,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另一方面,将患者收入病房进行治疗。同时,将患者信息推送至疾控等部门,进行流调和相关后续工作。
3. 患者经过治疗,符合出院标准后,由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将患者信息推送至送诊单位或属地专班。由送诊单位或属地专班联系120救护车到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将患者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之后继续进行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和健康状况监测。患者出院后第2周、第4周到医院随访、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