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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清明节祭扫严禁上坟烧纸焚香
2020-03-19 来源: 作者:

 

  3月19日上午,在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提醒广大市民:森林防火“防”是关键,严禁焚烧秸秆、地堰、垃圾,严禁上坟烧纸焚香,严禁携带火种上山,违者一律依法惩处。

  按照市森防指《关于严禁焚烧秸秆、地堰、垃圾等野外违规用火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查严打烧纸、烧荒、生产等容易引发火险的行为,从源头上阻断火灾隐患。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护林员、瞭望哨人员等一线人员,把路口、巡山头、盯坟头,严防死守。

  积极协调新闻媒体,通过高强度、高频次宣传动员,提高群众防火意识;通过以案说法,常态化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积极发动镇街、村、社区,通过高音喇叭不间断广播、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等,不断扩大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清明”和“五一”前后,突出抓好“上坟不烧纸”“踏青不带火种上山”等主题宣传。

  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森林防灭火工作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成立26个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全部下沉13个森林防火重点区县、12个国有林场和66个森林防火重点街镇进行督导检查。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林业、应急部门协调配合,与省航空护林站密切沟通,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火情,护林员、巡查队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前置驻守,加强训练,严阵以待,发生火情后第一时间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各区县、镇(街道)、村居,特别是村居要严格落实禁烧主体责任,对执法不严、措施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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