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在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公安局通报了3起因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案例。
济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刘动在发布会上介绍说,3月18日,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对15日制发的《关于加强疫情境外输入防控的通告》进行了修订,对境外入济人员提前报备、申报个人事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别是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等事项作了进一步明确。
根据相关法律,公安机关对3名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既是对当事人及其家属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保护,也是对济南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保护,同时,这也是当事人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刘动表示,济南市公安局对于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有关人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