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共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济南市2021年1-7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据悉,今年1-7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8.6%,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分别改善7.0%、16.3%。良好以上天数为125天,同比增加3%。
对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分两个单元进行排名。1-7月份,第一单元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为历下区、莱芜区、长清区、济南高新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和历城区;第二单元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为钢城区、商河县、章丘区、济阳区和平阴县。
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今年更加注重统筹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减污和降碳、一次源和二次源、有组织和无组织,生产和生活源协同控制,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围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中心,严格落实《济南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48项重点任务、120项具体措施,分解到19个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围绕“尘、煤、车、企”迎难而上,深入攻坚。
(一)推进扬尘综合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土石方联合审验、属地帮包、违法案件双向移交、网格化三级管理等工作机制。通过联合督导、包挂督查、信用惩戒,强化了工程参建各方、各工业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推进燃煤整治。在去年完成37.4万户清洁取暖改造的基础上,继续推进17.5万户农村地区的改造工程;目前,已开工10.21万户,完工0.35万户。加大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和兰炭管理,严控新上耗煤项目,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煤炭减量替代要求,明确禁止将兰炭替代作为今年减煤措施。
(三)推进移动源管控。累计开展机动车联合路检及停放地抽测1179次,查处超标排放、冒黑烟上路行驶违法违规行为803起。报废更新国三老旧柴油货车7379辆。累计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43882台,对27018台柴油机械安装定位监控装置。监督检查、抽测高排放禁用区工程机械4681台次。取缔非法加油站点27处,其中黑窝点、黑加油站点18个,非法储存加油罐8个,储油罐、桶、塑料管等物品一宗;查处没收汽、柴油共计44吨。受理市民热线反映的涉嫌非法营运事项22件,全部落实。
(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立足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更加着重分行业分领域进行工业企业整治提升。一是实施VOCs专项整治。分阶段开展专项行动,截至7月底,全市366家企业基本完成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116家企业完成“一企一策”整治效果评估;79家企业完成治污设施改造提升。引导全市360家加油站出台夜间加油优惠政策,140家加油站制定夜间卸油措施。二是以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为重点,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巩固改造成果。截至目前,已梳理问题42个、完成整改40个。三是强化非燃煤锅炉监管,对列入清单的186台燃气锅炉实施分类整治,关停淘汰17台,实施低氮燃烧改造169台。四是强化无组织排放整治。围绕存放、输送、装卸等关键环节,逐一核实570家企业堆场扬尘管控措施,发现并整改问题53个。从制度建设、污染防控等方面入手,对213家商砼企业开展新一轮环境综合整治。
(五)工作体系更加健全。一是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建立月度调度、通报提醒和季度讲评等制度;二是改进空气质量考核制度,将镇街考核指标由PM10一项扩展到PM10、PM2.5、S02三项,并将镇街空气质量、道路颗粒物监测结果纳入区县空气质量考评体系;三是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强化无人机、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等科技手段支撑,提升“卫星遥感—雷达遥测—标准站—微站—走航—超级站”等组成的立体化、网格化环境空气监测体系应用能力;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平面端和手机端结合,线上和线下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参与度稳步提高,全民共治共建共享良好生态环境氛围越来越浓厚。